事故、事故隐患、危险、重大危险源等基本概念
1.事故
造成人员死亡、伤害、职业病、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。
(统计中,将工伤事故分为20类)
2.事故隐患
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、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。
(可将事故隐患归纳为21类)
3.危险
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。
(危险度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的二元函数,是两者的结合。)
4.危险源
可能造成人员伤害、疾病、财产损失、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。
5.重大危险源
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、搬运、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,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(包括场所和设施)。
当单元中有多种物质时,如果下式≥1,就是重大危险源。
式中 qi—单元中物质i的实际存在量;
Qi—物质i的临界量;
N—单元中物质的种类数。
说明: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